Second Morning 摺疊購物袋(檸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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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訂購需知:

  1. 本網站僅供商品展示並事先計算您欲購買之商品及金額,當您訂購後須完成線上付款或至指定門市繳納現金或使用其他支付工具付款後,您的下單才算完成,而待商品貨態更改為配送中/已出貨,買賣契約才屬成立。於您繳費前,或基於法令規定、庫存不足或其他合理事由,本公司有權拒絕您的下單。
  2. 商品條碼限使用乙次,恕不得更換其他品項。
  3. 選擇商品並完成下單後,若選擇門市付款,請攜繳費條碼至任一門市繳費,您可至【選單】→【訂單查詢】→【待繳費】找到您的繳費條碼,該繳費條碼依簡訊通知內的截止時間為準,逾期即失效並取消訂單,需請您重新下單。
  4. 店取商品,取貨門市僅限原選定門市取貨,一經付款恕無法事後變更,請確認門市後再下單。
  5. 店取商品,請於訂單查詢載明之取貨日7日內至指定門市完成取貨,如訂購商品為短效期商品,請於載明之取貨日當日至指定門市完成取貨,您可至【選單】→【訂單查詢】→【待取貨】找到您的取貨條碼,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且本公司有權代為報廢處置商品,相關處置費用由消費者負擔。短效期商品交易(含即期良品交易),已屆保存期限時,亦同。
  6. 店取商品取貨時需符合下單載明之指定取貨門市商品規格兌換期限
  7. 宅配商品,下單完成後,恕無法事後變更收件資訊,如要更改請在當日取消訂單並重新下單。
  8. 宅配商品,目前配送區域限台灣本島。(部分偏遠地區宅配業者將無法配送)
  9. 商品依照平台庫存為準,售完為止
  10. 如將取貨條碼截圖傳送多人使用,而造成訂單持有者無法兌換,萊爾富概不負責,也不補發訂單條碼。
  11. 取貨條碼若因可歸責個人因素遺失、毀損或逾期,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歸還現金。
  12. 商品以包裝說明者,不含情境圖中之擺設配件,調理加工食品圖檔係採用「料理後」之參考圖示,商品以實際到貨樣式為主,敬請詳察。
  13. 提醒您,食品類商品請於收到商品後盡速食用完畢;商品之賞味期限及建議食用方式請參考包裝上之標示及說明。
  14. 收受商品後,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有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15. 一般宅配商品,無法指定到貨時間,實際出貨進度依簡訊通知為準;特殊節慶、連假和特殊狀況(如疫情高峰期間)將會另行在商品頁公告出貨時間。
  16. 大型宅配商品(包括:大型家電、家具床墊、健身按摩器材等…),於訂單完成收款確認後5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繫確認相關配送細節。偏遠地區、樓層費及其它加價費用,皆由廠商於約定配送時一併告知,廠商將保留出貨與否的權利。
  17. 本公司保留訂單接受與否之權利,如遇交易條件有誤或商品缺貨之情形致無法出貨,本公司將於告知後取消訂單。
  18. 收到商品請在24小時內儘速檢查商品,並建議在開箱過程全程錄影,如有商品問題,請盡快反映給客服(0800-022-118)並提供錄影檔案。

二、關於退貨退款:

  1. 店取商品退貨退款請攜帶該筆發票內之所有商品及該筆發票至開立發票門市執行作業。(退貨時購物車內商品僅能全部退貨,恕不提供部份商品退貨)
  2. Hi點為無償贈與點數,後續辦理退貨時,已使用之加價購點數恕不退還。
  3. 取貨條碼若因可歸責個人因素遺失、毀損或逾期,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歸還現金。
  4. 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情事外,消費者享有收到貨後次日起至第7日內猶豫期(非試用/試吃期),如於期間內辦理退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須連同外盒、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而包裝(包含但不限於外包裝紙盒、內封膜等)必須保持完整,若包裝破損,本公司將視狀況酌收重裝費。
  5. 為免影響您於猶豫期間內退貨之權利,請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開機/使用,以免影響您的權利。
  6. 超過7天猶豫期恕無法辦理退貨,如因退貨導致Hi點點數、優惠券、任何行銷活動過期或失效,恕不負補發或補償責任,如有商品配送外箱,並請將商品和購買明細放回原配送箱。
  7.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述商品情形無猶豫期:
    1.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即期品、冷凍與冷藏等生鮮商品)
    2.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3. 報紙、期刊或雜誌。(具有時效性之期刊等)
    4.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5.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6.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睡衣和拆標服飾等)
    7.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8. 萊爾富保留變更、解釋、修改、中止本活動及審核資料之權利。

三、準據法及管轄權:

  1. 雙方同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2.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23285582-00000-3

企業經營者資訊: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文明),統一編號:23285582,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02號3樓。電話:02-8978-9898,網址:www.hilife.com.tw,客服專線:0800-02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