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支持,為弱勢家庭送出中秋的第一份祝福!
◉用一盒鳳梨酥,把好運送給更需要的人
◉中秋有你,愛不缺席!
◉勸募字號 : 衛部救字第1131364802、1131364196、1131364276、1141360947號

注意事項 :
1. 本附約無規範之相關條件依主約為主。
2. 募集期程和運送條件 : 中秋送暖《愛心鳳梨酥》聯合募集活動,即日起,至2025/09/30止。受贈單位將於收到物資完成清點、整理後,
將物資配送至各個需要被幫助的經濟弱勢家庭中。捐物收據將會於11月底前完成開立,並寄出給捐贈者。
3. 募集內容 : 您認購的鳳梨酥1組為16顆 (每顆30g)。我方將彙整總數量後統一配送至受贈單位。
若遇產品數量不足則以等值產品替代。
4. 受贈單位 :
社團法人新生活社會福利發展促進會,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131364802號 (114/12/31)。
社團法人高雄市慈善團體聯合總會,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131364196號(114/12/31)。
財團法人博幼社會福利基金會,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131364276號(114/12/31)。
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弗傳慈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勸募字號衛部救字第1141360947號(115/02/28)。
5. 相關單據 :
購買者(捐贈者)不會收到商品。
購買發票 : 發票由購物平台(通路商)開立。
捐物收據 : 消費者只會收到其中一家受贈單位開立的收據。受贈單位收到商品完成清點後,將盡速郵寄捐物收據給捐贈者。捐物收據抬頭開立為「收貨人姓名」並郵寄至「收貨地址」,請務必詳填「收貨人資訊」。
6. 綜所稅列舉扣除注意事項 :
若日後需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請妥善保存「購物發票」與「捐物收據」方可申報。發票資訊與捐物收據內容(抬頭、品名、數量)需吻合,方能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詳情請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商品名稱:《灶神在家》中秋送暖《愛心鳳梨酥》聯合募集 (購買者不會收到商品)
規格: 240公克(8顆) x 2入
成份:鳳梨冬瓜醬(冬瓜、鳳梨、麥芽糖、砂糖、海藻糖、棕櫚油、奶油、鹽)、麵粉、奶油、砂糖、蛋、奶粉、鹽
保存期限:1年
產地:台灣
葷素標示:蛋奶素
保存方式:常溫
過敏原資訊:本產品含有牛奶、蛋、含麩質之穀物,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
本產品與其他含有堅果、花生、芝麻、蛋、大豆、芒果、牛奶、魚類及含麩質之穀物的產品於同一工廠生產,食物過敏者請留意
注意事項:請於室溫保存,避免陽光直射,拆封後盡速食用完畢
注意事項
※ 此為公益類認購商品,購買者本人將不會收到東西,下單前請留意。
※ 鑑賞期期間若訂單有問題,請於24小時內以電話或e-mail通知,客服人員將會協助處理。
※ 捐物收據將寄至您訂購頁面填寫的收件人、收件地址,若需填寫寄件資訊請與收件資訊相同,避免捐物收據抬頭開立錯誤。
※【愛心捐贈相關單據小提醒】:
1、捐物收據由基金會開立,捐物收據抬頭開立為「收貨人姓名」,寄至「收貨地址」,請務必詳填收貨人姓名及收貨地址,基金會將寄送捐物收據。
2、若日後您需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請妥善保存「捐物收據」與「購買發票」才可申報。
3、捐物收據抬頭、品名、數量需與發票資訊吻合才能申報綜所稅列舉扣除,詳情請見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查詢。
一、商品訂購需知:
- 本網站僅供商品展示並事先計算您欲購買之商品及金額,當您訂購後須完成線上付款或至指定門市繳納現金或使用其他支付工具付款後,您的下單才算完成,而待商品貨態更改為配送中/已出貨,買賣契約才屬成立。於您繳費前,或基於法令規定、庫存不足或其他合理事由,本公司有權拒絕您的下單。
- 商品條碼限使用乙次,恕不得更換其他品項。
- 選擇商品並完成下單後,若選擇門市付款,請攜繳費條碼至任一門市繳費,您可至【選單】→【訂單查詢】→【待繳費】找到您的繳費條碼,該繳費條碼依簡訊通知內的截止時間為準,逾期即失效並取消訂單,需請您重新下單。
- 店取商品,取貨門市僅限原選定門市取貨,一經付款恕無法事後變更,請確認門市後再下單。
- 店取商品,請於訂單查詢載明之取貨日7日內至指定門市完成取貨,如訂購商品為短效期商品,請於載明之取貨日當日至指定門市完成取貨,您可至【選單】→【訂單查詢】→【待取貨】找到您的取貨條碼,逾期恕不負保管之責,且本公司有權代為報廢處置商品,相關處置費用由消費者負擔。短效期商品交易(含即期良品交易),已屆保存期限時,亦同。
- 店取商品取貨時需符合下單載明之指定取貨門市、商品規格與兌換期限。
- 宅配商品,下單完成後,恕無法事後變更收件資訊,如要更改請在當日取消訂單並重新下單。
- 宅配商品,目前配送區域限台灣本島。(部分偏遠地區宅配業者將無法配送)
- 商品依照平台庫存為準,售完為止。
- 如將取貨條碼截圖傳送多人使用,而造成訂單持有者無法兌換,萊爾富概不負責,也不補發訂單條碼。
- 取貨條碼若因可歸責個人因素遺失、毀損或逾期,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歸還現金。
- 商品以包裝說明者,不含情境圖中之擺設配件,調理加工食品圖檔係採用「料理後」之參考圖示,商品以實際到貨樣式為主,敬請詳察。
- 提醒您,食品類商品請於收到商品後盡速食用完畢;商品之賞味期限及建議食用方式請參考包裝上之標示及說明。
- 收受商品後,應按物之性質,依通常程序從速檢查其所受領之物,如發現有應由企業經營者負擔保責任之瑕疵時,應立即通知本公司。
- 一般宅配商品,無法指定到貨時間,實際出貨進度依簡訊通知為準;特殊節慶、連假和特殊狀況(如疫情高峰期間)將會另行在商品頁公告出貨時間。
- 大型宅配商品(包括:大型家電、家具床墊、健身按摩器材等…),於訂單完成收款確認後5個工作天內〈不含例假日〉,將會有專人與您聯繫確認相關配送細節。偏遠地區、樓層費及其它加價費用,皆由廠商於約定配送時一併告知,廠商將保留出貨與否的權利。
- 本公司保留訂單接受與否之權利,如遇交易條件有誤或商品缺貨之情形致無法出貨,本公司將於告知後取消訂單。
- 收到商品請在24小時內儘速檢查商品,並建議在開箱過程全程錄影,如有商品問題,請盡快反映給客服(0800-022-118)並提供錄影檔案。
二、關於退貨退款:
- 店取商品退貨退款請攜帶該筆發票內之所有商品及該筆發票至開立發票門市執行作業。(退貨時購物車內商品僅能全部退貨,恕不提供部份商品退貨)
- Hi點為無償贈與點數,後續辦理退貨時,已使用之加價購點數恕不退還。
- 取貨條碼若因可歸責個人因素遺失、毀損或逾期,恕不補發,亦不得要求歸還現金。
- 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但書所稱情事外,消費者享有收到貨後次日起至第7日內猶豫期(非試用/試吃期),如於期間內辦理退貨,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須連同外盒、配件及贈品一併退回,而包裝(包含但不限於外包裝紙盒、內封膜等)必須保持完整,若包裝破損,本公司將視狀況酌收重裝費。
- 為免影響您於猶豫期間內退貨之權利,請先確認商品正確、外觀可接受,再行開機/使用,以免影響您的權利。
- 超過7天猶豫期恕無法辦理退貨,如因退貨導致Hi點點數、優惠券、任何行銷活動過期或失效,恕不負補發或補償責任,如有商品配送外箱,並請將商品和購買明細放回原配送箱。
- 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但書規定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下述商品情形無猶豫期:
- 易於腐敗、保存期限較短或解約時即將逾期。(如:即期品、冷凍與冷藏等生鮮商品)
- 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
- 報紙、期刊或雜誌。(具有時效性之期刊等)
- 經消費者拆封之影音商品或電腦軟體。
- 非以有形媒介提供之數位內容或一經提供即為完成之線上服務,經消費者事先同意始提供。
- 已拆封之個人衛生用品。(如:內衣褲、睡衣和拆標服飾等)
- 國際航空客運服務。
- 萊爾富保留變更、解釋、修改、中止本活動及審核資料之權利。
三、準據法及管轄權:
- 雙方同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第四十七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六條之九規定之小額訴訟管轄法院之適用。
-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A-123285582-00000-3
企業經營者資訊:萊爾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李文明),統一編號:23285582,地址:台北市內湖區瑞光路502號3樓。電話:02-8978-9898,網址:www.hilife.com.tw,客服專線:0800-022-118。